无论古今,衣食住行的都是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;在房地产交易火爆的今天,房子已经不仅限于是一个住处如此简单,它还有众多附加价值;而在古代很早就有了房地产交易活动,但是纵观我国古代封王朝史,都没有发现曾有房产交易热潮,这是为什么呢?其中原因听编者为您详细解读。

据史料记载,早在公元前919年的西周时期,就曾发现有一个叫矩伯的人,将自己的土地抵押出去,换取了几件奢侈品,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房地产交易事例;此后房地产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,到了宋朝达到了顶峰,然而纵使如此古代也没有出现过,像现代一样的“房产热”,这都是因为古代有众多“限购、限卖条”。

第一,限制购买对象
《折狱龟鉴》中曾记载“卖田问邻”,具体意思就是说,宋朝针对房地产的购买对象,做出了详细的规定,即如果主人想出售自己的房产,首先要向亲戚、邻居推销,如果他们没有购买意向才能拿到市场中销售;宋朝以后的朝代,在此基础上还做出了细致修改,例如在元朝规定,当房主咨询亲邻的意见时,后者需要在三日内作出答复,若有购买意向,则需要在五日内向房主报价,随后再经过所有亲邻的同意后,方可达成交易。

第二,限制官员购买
各个朝代曾对官员出售房产有着严格的规定,元朝规定,任何人不准向在江南任职的蒙古官员出售房产;明朝更是规定,任何人不得向在本地任职的官员出售房产,违反条例者会挨上五十大板后被就地免职,购买的田宅也会被充公;因此在宋朝以后,百姓和官员关于房地产交易事宜,会变得谨慎很多,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触犯律令,不仅有丢官的风险,房产也有被变为赃款赃物的可能。

第三,限制交易渠道
如果亲邻无购买意向,房主也没有卖给官员,想要在市场上交易,也是有诸多规定的,那就是必须通过“牙行”出售房产;《资治通鉴》中记载牙行:“南北物价,定于其口,而后相与贸易”,意为牙行乃古代的中介机构;朝廷对交易双方作出诸多严格规定,都是因为要保障“限卖令”的实施;朝廷要掌控交易的过程,而官府的力量有限,于是便催生出牙行这个辅助管理机构;同时对于私自交易者,朝廷还会施予严刑。

第四,限制买卖收益
买卖双方想要通过牙行交易房产,首先要向牙行交中介费,此乃“契纸钱”,然后还要交契约盖章的“朱墨头子钱”,再加上各项杂费,在房款之外还要付出诸多费用;另外在交易中买卖双方,还要向朝廷缴纳契税,在东晋时期契税为4%,其中卖家缴纳3%,买家缴纳1%,这个比例已经是一项不菲的费用了;所以朝廷规定交易必须通过牙行,除了是要保障“限卖令”的实施外,还欲趁此机会收缴税费。

综上所述,古代人置办房产的热情不如现代人高,古代房地产市场不及现代火爆,原因都是因为朝廷的刻意压制;古代王朝曾推出许多限制条例,来增加房产交易的困难,这使古人的房产很难出手卖掉,而且即使达成交易,还要缴纳沉重的税费;因此繁琐的规定加上沉重的税费,使古代很难出现房地产交易的热潮。
【参考资料:《折狱龟鉴》,《资治通鉴》】-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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